
一、缘起
2012年底至2013年初,我在北京灯市口西街的老舍故居纪念馆购得两本关于大观园地点的讨论文集,也引起了我的兴趣。
2012年底至2013年初,我在北京灯市口西街的老舍故居纪念馆购得两本关于大观园地点的讨论文集,也引起了我的兴趣。
想起俞平伯先生曾经有这样的论断:
《红楼梦》之在南京,已无确实的证据,除非拉些花草来作证。而这些证据底效力究竟是很薄弱的。
涉及南方光景的,只有花草雨露等,则中间的缘故也可以想象而得了。且我们更可以借作者底生平,参合书中所叙述,积极地证明《红楼梦》之在北京。——俞平伯《红楼梦研究》江苏文艺出版社2010年8月一版88页
由于俞先生并非植物学专业的学者,他不知道,恰恰是植物可以分出南北来的。比如在淮河以北,如果讨厌北方的散生竹到处蔓延,想把南方的一篼一篼的丛生竹栽到北方去,就必须考虑丛生竹的越冬问题。而在北京的室外,更不容易渡过寒冷的冬天。所以,在北京养花,除了需要注意土壤、光照、水分等因素外,还要特别注意越冬问题。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期成书的《北京黄土岗花卉栽培》详细介绍了一些植物在北京地区的防寒越冬的经验(当然,在供暖条件比较好的今天则是另外一种情况)。而在南京地区养花,除了是热带花卉,一般没有冬天防寒的顾虑。特别是那些在北京的冬天必须进温室的植物在南京大部分可以在室外越冬。这是因为在气候类型上讲,北京地处暖温带的最北端,而南京地处亚热带中部。
所以,通过对《红楼梦》中的植物(特别是一些不耐寒的亚热带植物)是否能在露地越冬进行分析,是可以看出来书中所描写的场景到底是南京还是北京的。
当然,这并非为了唐突先贤。通过这样一条新思路,或者可以找到另外一种途径。
于是,我就用戚序本《石头记》为底本(因为文本相对完整些),以甲戌本、庚辰本和周汝昌先生的《石头记会真》为对照,后四十回用三家汇评本和杨藏本等,对《红楼梦》中的植物进行了统计。具体情况如后:

二、 红楼植物引发的问题
(一)红楼梦植物的统计和分类
纵观《红楼梦》/《石头记》全书,可以看出作者具有非常丰富的植物学知识。
台湾学者潘富俊先生在他的《红楼植物图鉴》中,把《红楼梦》中的植物依用途分为七类:
药用植物;食用植物;用材植物;观赏植物;引喻或象征性植物;引用诗词古籍或典故之植物;其他植物。
在“从植物种类看大观园原址”中又把红楼植物依天然分布或生存环境分为四类:
热带、亚热带植物;
温带植物;
热带、温带共通种;
海岸及海中植物;
由于潘先生仅仅就植物讲植物,特别是那些热带、亚热带植物是如何“生长”在大观园里并没有进行更进一步的探讨,甚至得出了随大溜的“大观园原址应属于‘综合南北各地’说的结论”,也不免让人有些遗憾。
由于近期才得以见到潘先生的《红楼梦植物图鉴》,所以我和潘先生的分类方法有所不同。为便于分析,我把红楼植物分为实写和虚写两大类、8小类:
甲类:实写类,书中真实存在的植物。
1.实际“生长”在《红楼梦》中的植物。如桃、杏、李、梅等(当然,也包括一些地名,如牡丹亭、蔷薇架、梨香院等,这些地名确实因实际存在的植物而命名)。
2.作为食物、水果、蔬菜、中药材或香料等种植物。如茶、倭瓜、豆角、胭脂米、荔枝、佛手、人参、桂花油等。
3. 虚构植物。如絳珠草。
4. 无法确认的植物。如青芷、星星翠等,当然也包括绛珠草。
5. 泛指或通指。如荒草、奇花、佳木、异草、佳蔬、攀藤扶树等。
乙类:虚写类,就是不一定实际存在于书中的植物。
6.诗词对联、引经据典或谜语中的植物。如藿蒳姜荨、纶组紫绛、绿荑丹椒等。
7.语言中的植物。如寻花问柳、闷葫芦、苦瓠子、核桃车子等。
8.人名、地名或堂名,以及花卉图案等。如蕙香、榆荫堂、葫芦庙、西番莲等。
因为“花草雨露,任何文人都可以从他所读的诗词里来想象模拟”(周汝昌语),所以,乙类植物不能说明问题,本文不讨论。
甲类植物中,2类植物可以通过长途运输而来,不一定为本地所产,一般不与讨论。但是,刘姥姥带来的干菜类,以及其他明显属《红楼梦》中的本地植物,如倭瓜、枣等也列入讨论;
至于3类植物,遍查《广群芳谱》、《中药大辞典》、《汉语大辞典》、《佩文韵府》、《骈字类编》、《太平御览》、《渊鉴类函》等资料,历史上只有苏东坡的《咏枸杞》中有“绛珠爛莫摘”一例,其他植物连别名也没见到叫绛珠的。况且,枸杞和三生石畔的绛珠仙草差距太大。至于周汝昌先生说的苦箴草和《红楼梦大辞典》所说的灵芝草也都没有直接的证据;
4、5类植物更不用说。
所以,本文所能讨论的只有第1类植物和部分2类植物,也就是可以实际“生长”在《红楼梦》中的植物。详见下表:
表1:《红楼梦》甲-1类和部分甲-2类植物统计表




说明①:越冬类型的评判,北京地区主要依据《北京黄土岗花卉栽培》(修订本,简称黄土岗),农业出版社1962一版,1980二版;《河北野生资源植物志》,河北大学出版社2000一版;《河北农区野生植物资源图谱》,中国农业出版社2007一版;《城市园林绿化手册》,北京园林局编,北京出版社1983一版等。
南京地区主要依据《花卉园艺》,南京中山植物园编,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82一版;《园林绿化树种选择》,杭州植物园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3一版;《农田杂草》,湖南农学院编,农业出版社1974一版;《蔬菜栽培学各论》,(南方本),浙农大主编,农业出版社1979一版等。
②植物定名和适生区域主要依据《中国高等植物图鉴》1-5册,科学出版社1972-1976一版;《中国花经》,上海文化出版社1990一版;《红楼梦大辞典》(简称大辞典),2010年增订本;《中药大辞典》,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6一版;《观赏树木学》,中国林业出版社1984一版;《中国农业百科全书·观赏园艺卷》,农业出版社1996一版;《红楼梦植物图鉴》,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一版等。

(二)分析和结论
从表中可知,栽种在《红楼梦》(大部分在大观园)中的这72种植物中,白海棠、腊梅、水仙是盆栽植物,无法分出南北(南北都有盆栽现象),以及茉莉在南京和北京的冬季都需要进入室内,这4种植物暂时排除在外,再加上14种不用考虑越冬问题的一年生植物,需要分析的植物仅剩下54种。其中的芭蕉、梅、桂花、芙蓉、杜衡、薜荔、石榴、兰、鸡血藤、忽地笑、罗汉松、美人蕉、枇杷等13种植物在北京的冬季必须进入温室,而在南京地区完全可以露地越冬,占这54种植物的24·07%,另有月季、荷花、荼蘼、木香、木槿等植物在北京也要加以保护才能安全越冬。上世纪六十年代的黄土岗尚且如此,在被气候学上称为“小冰河期”的明末清初要比现在冷得多!
那么,明末清初到底有多冷?可以参考竺可桢先生的《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的示意图:

由竺可桢先生的文章可知,明末清初的气温要比现在低2℃左右。在非专业人士的感觉中,2度的温度差或许并不令人感到太大的差异,但是,这是指年平均气温!年平均温度减低2℃,正月平均气温就会减低3~5℃(仍见竺可桢文)。想想看,从北京再向北200千米之地的冬季的最低气温又比北京低多少?现代的北京年平均最低气温-19℃~-16℃(据《中国花经》209页),极端最低气温-22·8℃(《黄土岗花卉栽培》,第6页)。以此推算,明末清初北京的正月平均最低气温应该经常在-20℃以上,更不用说极端最低气温了!一般人可能不知道这几个气象名词是什么意思,年平均气温是指某年份的逐日平均气温的平均值;平均最低气温或者说平均最低温度是指一定时间内气温的最低值,一般指冬季一月份的最低气温;极端最低气温是指多次最低气温值中的极低值,也就是若干年份内最低气温中最冷的那一次低温值。植物遭遇低温冻害恰恰是因为最低气温,特别是极端最低气温的摧残,不那么耐寒的植物超过其能耐受的最低气温时其存活率几乎为零!即使在乾隆后期到嘉庆时期气温有所回升,也比今天约低1度。所以,别说那13种植物,就是木槿、月季、牡丹之类等植物在明末清初时期的北京的冬季也难以在室外生存。即使躲过几年的低温考验,容易忽视的极端最低气温(比如偶尔一次的超强冷空气)的摧残也会使这些植物损失殆尽。

由于“梅是亚热带树种,梅的自然分布变迁也是研究古代气候变迁的标志植物”(《中国梅花品种图志》,中国林业出版社2010年1月一版第1页),仅以梅花为例。
众所周知,梅花是中国十大名花之首,在古诗词和绘画中,梅是中国传统文化里非常重要的象征性符号,无论是“岁寒三友”还是“花中四君子”都离不开梅花。在北方,能拥有一盆或一棵“冷极艳绝”的梅花是很多养花人向而往之的事情。经过科学工作者的不断努力,今天的北京可以引进一些耐寒性稍强的杏梅类和美人梅类,而且已经有了几个相当规模的梅园。其实,“(梅的)根系的抗寒性远不如枝干,真梅系统一般只能抗-5~-8℃的低温,品种间差异不太大;杏梅品种群根系的抗寒性也不超过-10℃。”(《中国梅花品种图志》57页),所以,用抗寒性比较好的杏、桃做砧木,再嫁接抗寒性稍好一些的梅花的枝条,可以增强梅花的抗寒性。但是,在技术不发达、比今天寒冷得多的《红楼梦》时期,真梅系列的梅树只有通过特殊的保暖措施才能在北京存活下来并看到梅花。邓云乡先生在《红楼识小录·梅花》中引用不少明清时期以来的资料说明,直到近代,梅花也不能在北京的户外露天过冬。又如乾隆皇帝在《咏淳化轩庭梅》的注释中说:“庭前植梅树两株,冬天围以毡棚,向阳开门,春暖拆棚开花。”在《御花园观梅有悟作歌》中说:“是盖人力代天工为之,毡棚以遮护,虽非熏燃用火攻,实避雪虐与风妒(这就相当于现代的保护地栽培),栽培者因格物知,人讵异乎惭且惧。”所以,在《红楼梦》里所看到梅花盛开的场景只能是南京而不是北京。
或者有人说:这只是18种植物,还有36种植物在北京越冬是不成问题的!然而,这36种植物正是潘富俊先生所说的热带、温带共通种,在北京、南京都能生长良好!而且,这54种在南京基本上都是常见植物。
那么,有没有在北京常见而在南京相对少见的植物呢?
比如槐树(中国槐,简称国槐。学名Sophora japonice)。1987年3月,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建议,以国槐和侧柏为北京市的市树。(侧柏不用说,南北均有)国槐遍布北京的大街小巷,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编写的《北京古树名木散记》(北京燕山出版社2009年9月一版16-19页)统计,北京市有300年以上的名槐有四十多棵,据说为曹雪芹故居的曹雪芹纪念馆前也有两棵古槐是曹雪芹生前的常见之物。《红楼梦植物图鉴》第8页有图:

另外,曹雪芹的好友敦诚《佩刀质酒歌》序有“秋晓遇雪芹于槐园”,据《红楼梦大辞典》:“敦敏家住北京内城西南角太平湖畔的槐园……曹雪芹亦常到槐园”等,说明曹雪芹对北京的槐树应该是非常熟悉的,更不用说所谓的“文槐”之类的传说。
国槐在南京要相对少一些,因为国槐在“北方颇多古树,而在江南一带作行道树却容易衰老,效果不很理想。”(杭州植物园编《园林绿化树种选择》,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3年9月一版124页)
又比如紫丁香,“为华北庭园中应用最普遍的花木之一”(北京园林局《城市园林绿化手册》273页),在北京也比较多。北京景山公园南门外的路边有数棵枝干虬曲的丁香树让人印象深刻,北京植物园有国内第一个丁香专类园。另外,《东北观赏树 木图谱》(辽宁人民出版社1999年1月一版)共收录观赏植物474种,其中丁香类就占了24种,哈尔滨就把丁香作为市花!清代吴其濬的《植物名实图考》说丁香“北地尤多”。这是因为紫丁香是“温带及寒带树种”(陈植《观赏树木学》,中国林业出版社1984年2月一版),由于畏湿,不耐水淹,所以在南方相对较少。
曹雪芹虽然生于南方,尚在幼时曹家被抄而北返,他实际上是在北京长大,应该对北京的常见植物更加熟悉,特别是这两种植物应该非常熟悉。但是,他对这些似乎视而不见,刻意去描写一些南京的常见植物,而且据传就在他的故居前就有两棵非常醒目的古槐,却没有被写进《红楼梦》里,这不是非常奇怪吗?
或者会有人说:戚序本《石头记》三十七回探春的花笺上不是有“犹徘徊于桐槐之下”吗?但是,这在《红楼梦》诸多版本中只是一个孤例,或为传抄之误,正所谓“孤证不立”。其他如杨本为“梧桐之下”,多本为“桐槛之下”,而且在此后的诸多时间,直至80回,秋爽斋里再也没有再出现槐树的影子,只有梧桐。所以,应以“桐槛之下”为正。
当然,在《红楼梦》中,这两种植物并不是一点影子都没有,而是出现在语言和诗词之中。如16回、59回、69回中的“指桑骂/说槐”,78回《姽婳词》中的“丁香结子芙蓉绦”等,说明作者并不是完全忘记了这两种植物。
所以,仅从植物地理学或植物群落学的角度上看,《红楼梦》或者说大观园所描写的场景就是南京之景,并不是在北京或者说可南可北。

现在再回头看这几条批语:
又一个真正之家,持(特)与假家遥对,故写假则知真。(第2回)
甄家之宝玉乃上半部不写者,故此处极力表明,以遥照贾家之宝玉,凡写贾宝玉之文则正为真宝玉传影。(第2回)
写出南直召(招)祸之实病。(第1回)
所谓的“南直”就是南京,又称金陵,应该是自永乐皇帝迁都北京之后对南京的称谓。
有学者认为:
书中的甄家一直都在南京,正暗示故事的真正地点是南京而非北京。(赵冈《红楼
梦考证拾遗)
由此可以理清南京甄家和都中贾家以及甄宝玉和贾宝玉的这种镜象关系:贾宝玉就是假宝玉,甄宝玉才是真宝玉!
所以,如何理解艺术虚构与小说原型的关系,也就是假与真关系,是解开《红楼梦》之谜的一把非常关键的钥匙!就是说,作者想要隐去的是甄家的(真正的)事,是金陵(南京)的事。而这些真正的、金陵的事是什么?其实,各位红学大家早就考证得非常清楚了,“独他家接驾四次”——谁家?甄家——曹家!
这也就弄明白了作者的真实意图:以假借都中贾家盛极而衰的故事,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影射自己家族历史内幕的旷世奇作!当然,从艺术创作的规律来讲,其中肯定有一些虚构成分,而不是纯自然主义的“自叙传"。

(三)发现问题
如果仅仅是为了给争论了数十年的大观园南北之争提供一些佐证,此文就可以打住。但是,如果放在红学研究的大背景下思考,站在诸多红学大师的肩头看问题,视野就会更加开阔。
甲戌本《石头记》第一回有批语:
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
壬午是乾隆二十七年(1762)。又据敦诚的《輓曹雪芹》诗:
四十萧然太瘦生……
四十年华付杳冥……
壬午(1762)年曹雪芹去世时四十岁,向上推四十年就是壬寅,康熙六十一年(1722),曹雪芹应该是此年出生(周汝昌先生推断为雍正二年,即1724)。据《红楼梦新证·史事稽年》,曹家被抄家、举家北迁是戊申,雍正六年(1728)。就是说,曹家被抄家、北迁时曹雪芹也仅仅四至六岁,顶多也不过十来岁(后面还会论及)!
或许,可以认为《红楼梦》毕竟属文学作品,是纸上风物,笔底烟云。但是,作者非常丰富的植物学知识却不是凭空而来,比如今天的园林绿化专业或植物学等专业的学生,仅靠几年的书本学习而没有一定时间的观察实践,也不可能非常准确地掌握某处具有地域特色的植物知识。就是说如果没有十年、八年以上的知识积累,很难想象《红楼梦》的作者会把各种植物(准确地说是南京的植物)的开花时节、文化内涵等描写得基本准确,绝没有象一些后来的续红楼梦/石头记的作者会把春季开花的牡丹和秋天开的芙蓉(即使是所谓的水芙蓉,也就是荷花,也要到七月才开放)搅合在一起盛开!
可以想象,仅仅几岁就能有如此丰富的植物学知识,也太勉为其难了,再“早熟而神慧”的孩子也不至于吧?这里,我想引用吴世昌先生的话:
“这并不是说雪芹没有这样的早慧和天才,而是书中所表现作者的饱学,决不是一个二十岁以下的青年所能有的。”——《红楼梦探源外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12一版19页
或者有人说,从某幅曹雪芹的画像可以推测曹雪芹成年后在江南某处作过幕僚,可以学得一些江南的植物知识。但是,一方面是时间过短,另一方面经河南博物院证实那幅旧画被人作了手脚,画中人物和曹雪芹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所以,仅从年龄上讲,《石头记》的第一作者和曹雪芹应该有一定的距离。

三、曹雪芹的年龄问题是新红学的硬伤
新红学是由胡适先生开创、由众多红学家百年来不断耕耘的结果。自从胡适先生在1921年推出《红楼梦考证》以来,各种红学著作和研究成果足可以用汗牛充栋来形容。但是,胡适先生对于曹雪芹的年龄问题多少还是有些底气不足。如他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二月七日给周汝昌的信中说:
最要紧的是雪芹若生的太晚,就赶不上亲见曹家繁华的时代了。——《胡适红学研究资料全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年10月一版289页(以下简称“资料全编”)
所以,后来的很多人就尽量把曹雪芹的年岭往上提。于是就有了曹雪芹出生时间的“壬辰”(1712)说、“乙未”(1715)说、“戊戌”(1718)说、“己亥”(1719)说、“壬寅”(1722)说、“甲辰”(1724)说等等。比如有学者根据张宜泉的《伤芹溪居士》小注“其人素性放达,好饮,又善诗画,年未五旬而卒”推测曹雪芹去世的时候应该在四十七、八岁左右。这基本上是所谓的“乙未”说。
其实,按裕瑞说(曹雪芹)“身胖头广而色黑”(《红楼梦资料汇编》,中华书局1964年一版113页),有这样形象的人一般显得年龄偏大,敦诚的“四十年华”应该更可信。又因为敦诚和曹雪芹的关系似乎比张宜泉更近一些。当然,从敦诚的《寄怀曹雪芹霑》小注“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看,敦诚对曹雪芹的了解也不是那么准确,因为曹雪芹应该出生在曹寅去世之后,不可能“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
除此之外,我想通过《石头记》文本和一些批文来对曹雪芹的年龄和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
1.诸本第一回(甲戌本凡例)有“以致今日一事/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蒙本侧批:
明告看者。
胡适先生在他的《胡适口述自传》第十一章里也说:
曹家自己也受了“查抄”之祸。家产充公,婢仆星散,树倒猢狲散,转眼也就穷困不堪。曹雪芹长大之后,正赶上这场不幸,而终至坎坷一生!——“资料全编”363页。
不过,胡适先生说这是“曹雪芹长大之后”并不准确,因为曹家被抄时曹雪芹只是几岁(即使胡适先生想把曹雪芹去世时的年龄提高到四十四、五岁,这时也不过十来岁而已)。
试想:曹雪芹自幼惨遭抄家之变,坎坷一生,如果他说自己“半生潦倒”是说不过去的,应该是“潦倒终生”才对。如果有人说这是“游戏笔墨”,《红楼梦》整部书都是游戏笔墨,问题也就没法讨论了。
2.批文中提到作者、作书人或作书者之处不少,仅举几例:
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令余悲恸血泪盈面。——(十三回甲朱眉)
读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声大哭,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耶?——(庚朱眉)
意思是说:“作书人现在清楚地指出这五种病根,三十年前在干什么?或者说三十年前你在哪里?”说明“作书人”确为亲身经历者,对所谓的“五病”应该有一定的责任。
如果“作书人”是出生在康熙六十一年(1722)、或者说雍正二年(1724)的曹雪芹,这句话或者也可以理解为:”你为什么不早出生几十年,三十年前就指出这五种病根呢?”这样讲曹雪芹并没有责任,也不该承担这个责任。因为,曹家被抄时曹雪芹不过是几岁的孩子(顶多也不过十来岁)。
但是,从语景上看应该是前面的那层意思。再看另一条批语:
……况此亦皆余旧日目睹亲闻,作者身历之现成文字,非捏造而成者……(七十七回庚双)
书中的一些细节是“作者”亲身经历的往事,并非虚构(捏造)而来。
这就是说,作者就是三十年前亲身经历过这些往事的人,而不应该是当年仅仅几岁(或者是十来岁)的曹雪芹。
类似批语不少,再看这几条:
作者一生为此所误,批者亦为此所误。——(二十一回庚双)
作书者曾吃此亏,批书者亦曾吃此亏……脂砚斋——(四十八回庚双)
不肖子弟来看形容。余初看之,不觉怒焉,盖谓作者形容余幼年往事,因思彼亦自写其照,何独余哉?——(十七回庚侧)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十三回后庚朱批)
从这几条批语可知:
①“作书人”和“批书人”不是一个人,并不是有些学者认为的是同一个人!
②“作书人”和“批书人”是同龄人。
③“批书人”比曹雪芹的年龄要大,或者辈分高。否则不可能在曹雪芹面前称“老朽”,也不可能“命”曹雪芹(芹溪)删去秦可卿淫丧天香楼。这就是说,作者和曹雪芹并不是一个人!
3.另一条批语更能说明问题:
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昔感今。——(甲十六回前墨评)
回中借赵妪之口说:“嗳哟哟,好势派,独他家接驾四次!”谁家接驾四次?甄家!前边说过,甄家其实就是影射曹家。是“曹雪芹忍不住要把他家里最阔的一件事,特别表出来”(胡适:谈《红楼梦》作者的背景,资料全编374页)。
但是,不管胡适先生如何不让曹雪芹生得太晚也赶不上这个年纪(他给曹雪芹设定的年龄是四十五岁)。
虽然有学者认为曹雪芹应该是五岁时随曹頫赴任江宁织造(康熙五十四年,1715),至曹家被抄时的雍正六年(1728)已经十七、八岁了,和宝玉在《红楼梦》中的年龄暗合。这样虽然解决了诸如植物知识和“秦淮旧梦”之类的问题,但是,一方面是没有有效的证据来支撑,另一方面,仍然无法解决“借省亲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昔感今”的问题。所谓的“南巡”肯定不是指乾隆,而是康熙。康熙最后一次南巡是康熙四十六年(1707),能亲眼看见康熙南巡的盛况至少也应该有十来岁了,到壬午除夕(1762)时至少也是六十岁以上的“老朽”了!曹雪芹肯定达不到这个年龄,根本就无法对南巡“忆昔感今”!
这样说来,能对南巡“忆昔感今”的也只能说是曹雪芹的长辈了。也就是说,曹雪芹真的只是“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的修改者,而不是第一作者!
如果这样,或许只有裕瑞的话最接近真相: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部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託。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红楼梦资料汇编》113页)
4.关于《红楼梦》的成书过程,甲戌本第一回在几个题名的书眉上有这样一段朱批:
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巳(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
沈治钧教授认为:
大约在乾隆八年(1743)曹雪芹写出《风月宝鉴》,遂以之为基础加以补充修改,这一稿他题了一个新的书名,叫《石头记》。
第三稿叫《情僧录》,进一步修改后,名为《金陵十二钗》,大约在乾隆十七年(1752),整部小说基本完稿,叫《红楼梦》。——《红楼梦成书研究》(中国书店2004年3月一版519~520页。原文稍长,此为缩略语,请沈教授见谅)
另有简明图示如下:
①初稿《风月宝鉴》主体部分→改稿《石头记》→改稿《情僧录》?→新稿《金陵十二钗》
②初稿《风月宝鉴》淘汰部分→改稿《风月宝鉴》
③新稿《金陵十二钗》+改稿《风月宝鉴》+其他改稿=今本《红楼梦》——同上375页
这些问题,红学前辈们已经研究的太多了,照抄都能抄出厚厚的一大本书来!
关于曹雪芹年龄问题的怀疑,原来以为这只是我个人对于《红楼梦》/《石头记》原作者的管窥蠡测,后来才知道“几乎是每七八年就有人郑重其事地提出来一次,否定曹雪芹,提出某某人。”当然,往往因为证据不足、不能让人信服而被主流声音所湮没。

四、另外一些学者如是说
1.吴世昌先生说(资料来源:《红楼梦探源外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12月一版):
“借省亲事写南巡”……那时离雪芹出世,还有八、九年哩!他有什么“昔”可有“忆”?省亲故事是曹寅长女(即雪芹姑母)出嫁与康熙南巡的合写。“元春”出嫁和“南巡”二事雪芹钧未亲见,决不能想象当时的堂皇气象来写省亲故事,则其材料必有个来源。——14页
这并不是说雪芹没有这样的早慧和天才,而是书中所表现作者的饱学,决不是一个二十岁以下的青年所能有的。——19页
追忆记录并供给这些场面的材料除脂砚外,当无别人。——14页
脂砚无疑是曹家人,是雪芹的长辈,而且深悉书中故事的背景。——13页
①“宝玉”不是雪芹自叙,作者用少年时代的脂砚为模特。
②脂砚呼曹寅长女(书中“元春”)为“先姊”,而雪芹为曹寅之孙,则脂砚是雪芹的叔辈。——16页
批书人=“元春”之弟=宝玉=脂砚
蠢物=作者=石头=石兄——475页
脂砚斋是曹宣第四子,名硕,字竹磵,从小即会作诗。——17页
贾宝玉的许多故事的素材,其发生的时间远在曹雪芹生前七、八年。而这些素材,有极大可能是脂砚斋记录下来供给作者的。——73页
2.戴不凡先生先生说(资料来源:《〈红楼梦〉著作权论争集》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1月一版):
《红楼梦》作者之生平向来之所以被穿凿附会,那正因为人们向来都忽略了胡适的 考证全部是建筑在“若作者(石兄)是曹雪芹”这个大胆假设基础上的。
“借省亲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昔感今”……难道生于1715-1720年的曹雪芹竟能“亲见亲闻”1707年康熙末次南巡!……据雪芹系曹頫之子生年为“甲辰(1724)说,则雍正五年(1727)抄没曹家时,他不过三四岁而已,那他有什么“繁华”的“秦淮旧梦”可忆呢?——63页
它的旧稿原是个难改吴侬口音的人写的(他还能说南京和扬州话);而改(新)稿则是一位精通北京方言的人的作品。……说明《风月宝鉴》旧稿的作者,原来就是那个自称“不学无文”和“蠢物”的难改吴侬口音的石兄;而不是在北京长大会流利北京方言精通《文选》的语言巨匠曹雪芹。——24-25页
《风月宝鉴》旧稿实是雪芹叔辈石兄(?竹村)的一部带自叙性质的小说。胡适首先把它说成是雪芹“自然主义”的“自叙”,这真如书中小红所言:“奶奶弄错辈数了”!——79页
3.徐乃为先生说(资料来源:《红楼三论》,中华书局2005年12月一版):
曹雪芹决非《石头记》的原始作者,原始作者只能是他的父辈了!——12页
《石头记》的著作权之所以讹为曹雪芹名下,那是由于原始意义的创作者曹颜坚决不愿署名留名,整理修改的曹雪芹偏偏留下了宽泛意义的“写”《石头记》,而实质上只是整理的词语,在不明底里的转辗之中……在合并中嫁接,终成现在的局面——曹雪芹作《石头记》。——17页
曹雪芹是《石头记》的第一位批评者——19页
曹雪芹不是《石头记》的原始作者……小说所取的时代背景是曹寅时代的,原始事件是曹寅时代的,而脂砚的批语提示作者是与曹寅一起生活过的人,因此作为曹寅死后才出生的曹雪芹不具备创作的条件。因此,曹雪芹不是《石头记》的原始作者,而是道道地地的“批阅增删”的整理者。——103页
4.孔祥贤先生说(资料来源:《红楼梦的破译》,江苏文艺出版社2001年10月一版):
雍正十三年(1735)九月颁下“恩诏”之后,经过“查明”,于十月廿一日“宽免”,曹頫就此出狱,隐姓埋名,潜踪匿迹。时年38岁。
曹頫在西郊山上某寺当了和尚,该寺已经破败荒废,人迹罕至,他栖身寺后厨房空屋,一些亲友曾经对他有所资助。
曹雪芹住在山下某村,与古寺相距不远,步行可到。
曹頫在古寺写《石头记》,数易其稿,前后约十年。其间,子棠村亡故。
曹頫将原稿交曹雪芹改编,自己则以脂砚斋之名在改编稿上评注。雪芹也用了十年时间,但两者在时间上是交叉的。
乾隆廿七年(1762)除夕,雪芹病故,年48岁,曹頫65岁,仍继续评注与续写。其卒年难定。——53页
宝玉=脂砚=曹頫
作者=石头=蠢物=宝玉=怡红公子
5.李百春先生说(资料来源:《红楼梦作者问题论稿》,北方文艺出版社1986年9月一版):
作书者和批书者是同辈人,作书人与批书人都是曹雪芹的长辈。
《红楼梦》一书的素材是作者亲历,非是他人转述,曹雪芹间接取材说不能成立。
作者写书的时间是在壬午(1762)的三十年前,是时雪芹尚在幼年。
(书中)直接点明曹雪芹是《红楼梦》一书的增删者。——9∽12页
石头=石兄=宝玉=作者
作者≠曹雪芹——13~14页
脂砚斋就是《红楼梦》原书的作者,亦即主人公——贾宝玉的生活原型。
元妃省亲的偌大场面,是取材于康熙南巡时的情景,大有重温旧梦之意。可以想见,作者没有南巡场面的切身体验,是不能杜撰出元妃省亲时的那种派头来的。然而,康熙南巡,曹寅最后一次接驾是1707年。如果曹雪芹能从这最后一次接驾中对其盛况观察与领略到这般入微,当时他起码应是十四五岁以上的少年,那么曹雪芹便应生于1692年左右,到壬午也好,到甲申也好,其死时则应是七十多岁的人了,这岂不是笑谈了吗?——114页
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这个所谓的“大前提”确实是一道大而且长的围堤,把人们整个地禁锢在其中了。
所谓的“大前提”是一个空中楼阁,是“先入为主”的结论。——115页
6.赵国栋先生说(资料来源:《河南大学学报》1990年2期,《〈红楼梦〉作者新考》):
作者当为贾宝玉之原型。
“作者”有难言之隐,故将“真事隐去”假托“通灵之说”来写这部书,故 作者不明言自己之姓名。
曹雪芹当生于公元1723年或公元1724年左右,此时正是曹家败落之时。所以,曹雪芹没有经历过“锦衣纨绔,饫甘餍肥”的豪华生活,更没有什么“天恩祖德”仰赖,也更不可能“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这是曹雪芹与《红楼梦》“作者”的第一不符合之处。

第二不符之处,是性格。……曹雪芹……与《红楼梦》的“作者自云”恰成鲜明对比。
脂砚斋从未将雪芹与“作者”联在一起,倒是爱将自己与“作者”并列。
这“作者”第一,必须是书中“本事”的经历者;第二,须是贾宝玉之原型。
符合“作者”之特征的只有脂砚斋一个人。
脂砚斋……他为什么不敢公开承认自己是作者?他所隐去的“真事”又是什么?
脂砚斋只能是曹頫。……那么,《红楼梦》的作者就是曹頫,而不是曹雪芹。
由于曹頫是“钦犯”,所以他不敢出面,
曹雪芹参与了《红楼梦》的整理、增删,并撰写了书中诗词,
由于政治原因,当时一些人或知道作者是曹頫,却不敢说真话,只好说是曹雪芹。曹雪芹没有卷入过政治斗争,也没什么名气,又是曹頫的合作者,以曹雪芹代曹頫,不会引起朝廷注意。
另外,还有人认为《红楼梦》的作者是曹渊(或曰曹颜)、吴梅村、洪昇、冒辟疆等,同样因证据不足而不被主流观点认可。

五、八条批语的问题
《石头记》有八条批语,历来为人所重视:
1.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后(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弊(蔽)了去,方是巨眼。——甲戌本第一回朱眉
2.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甲戌本第一回朱眉
3.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余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
今而后惟愿造化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日泪笔。——甲戌本第一回朱眉
4.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畸笏叟。——庚辰本二十二回回末评
5.只此一诗便妙极,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长,余自谓评书非关评诗也。——甲戌本第二回朱双
6.这是第一首诗,后文香奁闺情,皆不落空,余谓雪芹撰此书亦为传诗之意。——甲戌本第一回朱双
7.“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甲戌本十三回回后朱评
8.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庚辰本七十五回回前

以上八条批语对红学研究的影响非常大。正如周汝昌先生所说“脂批亦只提‘作者’而不称名处,但以上八条,用来证明作者即曹雪芹,已然足够了”。“上文所引的那些条脂批,无可辩驳地申明了曹雪芹的著作权”(《红楼梦新证》,中华书局2012年9月一版737页、738页)。当然,一众否定曹雪芹著作权的学者们也是在这八条批语面前偃旗息鼓的。
然而,学者们对另有一条明显是脂砚斋批语的关注度并没有上述八条批语那么高:
余批重出。余阅此书,偶有所得即笔录之,非从首至尾阅过,复从首加批者。故偶有复处。且诸公之批自是诸公眼界,脂砚斋之批亦有脂砚斋取乐处。后每一阅亦必有一语半言重加批评于侧,故又有于前后照应之说等批。——甲戌本第二回朱眉
何谓“诸公”?查《汉语大词典》:
诸公:①众公卿……②诸多年老长者。《史记·田叔列传》:“叔为人刻廉自喜,喜游诸公。”张守节正义:“诸公谓丈人行也。”泛指各位人士。……
批文中的“诸公”明显是指②,即相当于各位人士。那就不是一位、两位,很可能有多位。如:诸公甲、诸公乙、诸公丙,或者还有诸公丁等更多人。有学者认为是指梅溪、松斋、杏斋、煦园等,其实还应该有一些没署名或者有多种原因被抹去署名的人。沈治钧教授根据二敦文集还列出数十位可称“诸公”的人(见《红楼梦成书研究》442~459页)。
再看这几条批语:
宁府如此大家,阿凤如此身份,岂有便贴身丫头与家里男人答话交事之理呢?此作者忽略之处。——庚辰本十四回朱眉
彩明系未冠小童,阿凤便于出入使命者。老兄并未前后看明是男是女,乱加批驳,可笑。——庚辰本十四回墨眉
且明写阿凤不识字之故。壬午春——庚辰本十四回朱眉
另有27、28回关于《葬花吟》的批语等明显不是一人而为。这些是诸公甲,诸公乙?或是诸公丙?又如:
判中终是秦可卿真正死法,真正实事,书中掩却真面,却从此处透逗。
四字是作者一生得力处,人能悟此,遮(则)不为情所迷。
作者瞒人处,亦是作者不瞒人处。妙妙妙——甲戌本第五回墨眉
一幅美人图。然究是阿凤,不是别底美人,作者真是会声会影之笔。然非目睹情形,焉能得此出神入化之笔?勿以杜撰目之。则不致为作者瞒过矣——甲戌本第六回墨眉
粗读这几条批语,和脂砚斋所批极似,其实应该是咸同间的左绵痴道人孙桐生所为(见《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0年1月一版影印前言2页)。如果另一粗心抄手把这些批语一并用朱笔抄下,甚至把胡适先生的一些批语也一并抄下,后人会不会把这些也当成脂砚斋所批?
所以,香港学者洪涛博士说:
事实上,批语绝非出自一手,这是十分明显的。
另一方面,我们绝不能因为脂砚、畸笏的署名最多就把其他没有署名的批语统统拨归他们名下。——《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1月一版253、254页
因此,把《石头记》里的所有批语都称为“脂批”是不准确的。这会使人误解为书中的所有批语都是脂砚斋的批语。——我从前就认为“脂批”=脂砚斋所批。
回头再看八条批语中的第6条:
这是第一首诗,后文香奁闺情皆不落空。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为传诗。
如果把这条批语和第一回13页的正文对照一下:
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涂毒笔墨坏人子弟,又不可胜数。至若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涉于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
张宜泉说(曹雪芹)“其人工诗善画”,《红楼梦》中的大部分诗确实是曹雪芹作的,而且是为书中不同人物量身打造的。贾雨村的这首歪诗并不高明,也和贾雨村的身份相符,和“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比起来判若云泥。如果说写出贾雨村那样的陈词滥调就是为了所谓的“传诗”,是不是以批者之心“度作者之腹”?很明显,这应该是“诸公丁”、甚至或是诸公庚、诸公辛的妄断之语。第5条批语或应为同一人所批。
再看第1条,如果确实是脂砚斋所批,正像众多红学家所说“《红楼梦》为曹雪芹所写……是铁案”,否认曹雪芹的著作权是“堕入了误区”。然而,这是一条没有署名的批语,并不能百分之百地证明这就是脂砚斋所批。如果是作者朋友圈稍外围一些、对作者并不那么了解的诸公丁等人的妄断之语呢?谁能排除这种可能?
至于第8条批语,欧阳健先生有一段论述,虽不一定正确但也不无道理:
此回之重点,非欲写宝玉之能诗,况且宝玉在贾政面前,早已不安,哪里有心思作诗,只求混过眼前一关,就是幸事,所以根本不须把宝玉的诗写 出。宝玉既然虚写,贾兰之诗就更不足道了。同一回中,还有第三个作诗的人,就是贾环,小说写他“便也索纸笔来立成一绝与贾政,贾政看了,亦觉稀罕”。贾环之诗既未写出,亦可反证中秋之诗根本不存在残缺之事,何劳脂砚斋、畸笏叟辈来“对清”?再说,乾隆二十一年对清时就已发现“缺中秋诗”,到了乾隆二十五年(庚辰)定本,时间已过了四年,因何还没有把雪芹“俟”出来呢?可见“缺中秋诗,俟雪芹”纯是子虚乌有之事。——欧阳健《红楼新辩》九州出版社2020年1月一版49页
至于第2、4、7三条批语,既可以看作是在创作过程中所批,同样也可以看作是修改过程中所批。最重要的是第3、4两条,一句“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足以让世人认定《红楼梦》或《石头记》就是曹雪芹所著。另有永忠的《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弔雪芹三绝句》和明义的《题红楼梦》小注:
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红楼梦资料汇编》11页明义《题红楼梦》小注
永忠所说毕竟属二手资料,姑且不论,明义的“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就值得考究了。“出所撰”——明显的意思是说曹雪芹拿出他所撰写的《红楼梦》,这也足以证明《红楼梦》为曹雪芹所著。但是,明义是亲眼看见曹雪芹“出所撰”还是听说曹雪芹“出所撰”?明义在另一首《和随园自寿诗韵十首》小注又说:
新出《红楼梦》一书,或指随园故址。(《随园八十寿言》嘉庆刊本)——《红楼梦资料汇编》12页
袁枚(1716-1797)八十岁时已经是嘉庆元年(1796),曹雪芹已故去三十多年,这个时候还说“新出《红楼梦》一书,或指随园故址”,明显是抄自袁枚。那么,前面所谓的“出所撰”也只能是传闻而非亲眼所见了。

六、也来一次“大胆假设”
如何解释上述诸多问题?我感觉应该有这样几种可能(首先,这几种假设的前提是《红楼梦》取材于曹家旧事。从大量的批语可以看出《红楼梦》的大部分情节和曹家“事迹略同”。本来已列表检出有关批语120多条,但是限于篇幅,暂不收入本文):
1.此曹雪芹非彼曹雪芹。就是说,《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在壬午除夕去世时至少在六十岁以上,才有机会看见过康熙南巡,才会“忆昔感今”、“半生潦倒”;而敦诚笔下“四十年华”、“四十萧然”的曹雪芹则是另一个曹雪芹,与《红楼梦》无关。因为与之熟悉的敦诚、敦敏、张宜泉都没有提到过涉及《红楼梦》一书的问题。所谓的“不如著书黄叶村”也不一定就是指《红楼梦》。
2.敦诚、敦敏的记载有误,应该是“六十萧然太瘦生”,“六十年华付杳冥”,张宜泉也应该写作“年未七旬而卒”。
3.初稿为曹雪芹的父辈原创,大概就是所谓的《风月宝鉴》。然后由曹雪芹“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
4.由脂砚斋(或某位亲属)提供(曹家家事)的素材,曹雪芹创作而成《石头记》小说,这样可以解决曹雪芹年龄太小、阅历不足的问题。
5.所谓的“脂批”不可信,是有人作伪牟利,正如部分“倒脂派”所言。
6.曹雪芹成年后在江南生活过若干时间,所以才会对江南植物比较熟悉。
第1、2、5、6几种假设因为缺乏证据,也只能停留在假设上。至于第5条,仅从二十回的大段批语中讲袭人出嫁时说“好歹留着麝月”等等,己、庚、戚、蒙本均有,且有明证可以证明戚本为胡适写《红楼梦考证》前约十多年就已经刊印于世,不存在作伪可能。
第4条假设和吴世昌先生的论述相似:“贾宝玉的许多故事的素材,其发生的时间远在曹雪芹生前七、八年。而这些素材,有极大可能是脂砚斋记录下来供给作者的”(前已引)。这也可以解释前述八条批语中第3条有关“一芹一脂”的问题。
第3条假设与裕瑞的说法暗合: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部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託。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红楼梦资料汇编》113页)

综上所述,本人认为:《红楼梦》的第一作者应该是曹雪芹的父辈人。
就是说,应该是曹雪芹的父辈人写出初稿《风月宝鉴》,而后才是曹雪芹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增写诗词,调整情节,编出回目,“愈改愈奇”——而《情僧录》,而《金陵十二钗》,而《石头记》,而《红楼梦》。
这也可以对文本中的一些矛盾现象给以相对合理的解释:比如一些令人困惑的人物年龄前后不一、忽大忽小的问题,以及有时序错乱现象等,如果理解为尚在修改、整合过程中,没有最后完善而出现的情况,这些问题就容易解释了。如果是同一作者沿着自己的一条思路进行创作,一般可以避免上述矛盾现象,或者说很少出现这些现象。
或有问曰:即是其父辈之作,为什么不显山露水、甘居幕后,而在诸多批语中似乎暗示曹雪芹是作者呢?
我想用几条批语来抛砖引玉:
知眼泪还债,大都作者一人耳,余亦知此意,但不能说得出。——甲戌本第一回朱眉
此梦文情固佳,然必用秦氏引梦,又用秦氏出梦,竟不知立意何属?惟批书人知之。——甲戌本第五回朱侧
(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书之本旨,惭愧之言呜咽如闻——甲戌本第一回朱侧
(原来就是无才补天,幻形入世)八字便是作者一生惭恨——同上
有什么重大隐情“不能说得出”?为什么总是心心念念的“无才补天,幻形入世”是一生惭恨?为什么要把“真事隐去”?是因代罪之身的谨小慎微、还是因涉及太多的家族内幕隐私和忌讳而欲言又止?也或许这都是要把“真事隐去”的原因。所以,有学者认为:(红楼梦)“其内容必然受到尚健在的家族成员和严酷的社会环境的约束。”——邓遂夫《走出象牙之塔——〈红楼梦脂评校本丛书〉导论》
也可以再次用前面已经引用的赵国栋先生的论述来解释这一问题:
脂砚斋……他为什么不敢公开承认自己是作者?他所隐去的“真事”又是什么?
脂砚斋只能是曹頫。……那么,《红楼梦》的作者就是曹頫,而不是曹雪芹。
由于曹頫是“钦犯”,所以他不敢出面,
曹雪芹参与了《红楼梦》的整理、增删,并撰写了书中诗词,
由于政治原因,当时一些人或知道作者是曹頫,却不敢说真话,只好说是曹雪芹。曹雪芹没有卷入过政治斗争,也没什么名气,又是曹頫的合作者,以曹雪芹代曹頫,不会引起朝廷注意。

本人认为:虽然脂砚斋不一定就是作者(这需要进一步的探讨),曹頫作为《风月宝鉴》、或者《石头记》的第一作者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
本人还认为:在没有更加有力的证据证明出《石头记》/《红楼梦》的第一作者到底系何人的情况下,不宜彻底否定曹雪芹的著作权(因为他毕竟深度参与)。据传俞平伯先生晚年曾说《红楼梦》是集体创作,这或者应该是最合理的解释。
